郧阳区烟草专卖局关于4月16日无主卷烟的公告
2018年4月16日,我局在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圆通快递营业部查获假芙蓉王(硬)壹条、假黄鹤楼(软蓝)贰条、假利群(新版)壹条,共计叁个品种肆条卷烟。对以上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。
请上述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十堰市郧阳区烟草专卖局(地址: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50号,联系人:鲁晓月,联系电话:0719-7231474)接受调查处理。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,我局将依据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,特此公告。
十堰市郧阳区烟草专卖局
2017年4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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