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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


发布时间: 2022-11-01 14:59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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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鄂财农发〔2021〕25号)文件精神和省、市关于建立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要求,经审定,现将我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10天(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)。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。

监督单位:郧阳区乡村振兴局

郧阳区监督电话:0719-7208256  全国监督电话:12317

附件:郧阳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


十堰市郧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11月1日

( 责任编辑:南旭 )